國家要求全麵排查近年來的新能源項目建設信息。
近日,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了《關(guan) 於(yu) 梳理“十二五”以來風電、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》(下稱《通知》),要求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(chan) 建設兵團發改委等單位,於(yu) 今年10月31日前,梳理完成“十二五”以來已納入規劃但未建成的風電、光伏發電項目有關(guan) 情況。
截至6月底,全國累計風電並網容量達到約1.72億(yi) 千瓦,累計光伏並網容量達到1.545億(yi) 千瓦。
關(guan) 於(yu) 風電項目,《通知》規定四類項目應予以作廢:一是已核準但超過兩(liang) 年未開工建設,且未及時辦理延期的;二是納入“十二五”時期年度建設方案,但未按要求完成核準工作的;三是納入“十三五”時期年度建設方案,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設方案發布一周年內(nei) 完成核準的;四是已核準但未開工建設的項目,業(ye) 主承諾不再繼續建設的。
對於(yu) 光伏發電,《通知》要求梳理已備案且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(含不限規模的項目)的開工或未開工項目;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的已開工或未開工項目;已納入國家光伏發電建設規模,但未備案也未開工的項目信息。
以上幾類項目,被要求明確是否需要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。對於(yu) 符合國家政策的未開工項目,項目單位需明確是否繼續建設;不符合國家政策的項目,將依法依規予以妥善處置。
根據國家能源局guan方統計,截至2017年底,累計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缺口達1127億(yi) 元,且缺口仍在進一步擴大。
近日,國家發改委下發了年內(nei) 第二版可再生能源配額製征求意見稿,規定配額完成情況以核算綠證的方式進行考核,義(yi) 務主體(ti) 按照保障性收購要求購買(mai) 電力(含綠證)取得足額綠證。綠證可在配額主體(ti) 之間,發電企業(ye) 與(yu) 義(yi) 務主體(ti) 之間進行交易,價(jia) 格由市場決(jue) 定。
發電企業(ye) 可通過綠證交易獲得市場增量收益,部分替代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補貼,且為(wei) 發電企業(ye) 提供了回籠資金的方式。業(ye) 內(nei) 認為(wei) ,這或短期內(nei) 緩解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壓力。